关于建立防返贫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防止致贫返贫长效机制,按照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防止返贫致贫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健全涉农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做好帮扶救助,保障好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接续支持发展产业、建设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等,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

二、工作机制

(一)实行贫困对象动态监管,实现贫困人口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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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工作质量,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对照国家“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既不提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的原则,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实现脱贫不返贫,如期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巩固提升脱贫长效机制落到实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政策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履行好牵头责任,加强与上级主管单位沟通,确保市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标准要求一致,措施口径统一;要与各责任单位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广泛征求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方案既要体现指导性,又要有可操作性,并督促指导各单位加以落实。

(三)严格时间节点,按时总结上报。各牵头部门务必于3月底前,形成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12月10日前,各乡(场)、办事处和各牵头部门要将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以正式文件专项报告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进工作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于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列入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坚决予以问责,以最严格的执纪问责保障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