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探讨及对策研究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数字经济的诞生和崛起,深刻影响了人类的发展进程,重构了全球产业发展格局,给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2021年,“数字经济”在我国“十四五”规划中被明确认定为未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指出,数字经济成为世界各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重要选择。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数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将能够增长0.5%—0.62%。2021年10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强调,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在我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数字经济近年来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大数据、5G、人工智能、智能终端等新兴产业快速壮大,有效推动了产业互联网加速发展,丰富了人们的数字文化生活和消费,持续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同比增长9.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占我国GDP比重达38.6%,成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同时也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

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

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重要性不言而喻,实践成果也确实举世瞩目,但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因素,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数字鸿沟普遍存在,数字安全措施有待提高,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数字经济人才短缺等。把握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不足和制约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是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所在。

一、数字经济研究综述

研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和对策,需要首先对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相关关系、未来发展等有一个清晰的把握。下面对数字经济研究的理论进行一个简要的归纳和综述。

数字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对它的概念界定吸引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经济学家唐 塔普斯科特(DonTapscott)在1996年出版的《数字经济:智力互联时代的希望与风险》著作里提出了“数字经济”的概念,他被认为是最早提出“数字经济”概念的学者之一。由于研究或实际运用的视角、目的、方法等的不同,不同的研究者或实务界人士对数字经济有不同的理解,目前国内外对于数字经济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不过,受到较多理论界和实务

界人士认可的“数字经济”定义是G20杭州峰会提出的:“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2020年7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中,提出了数字经济的“四化”框架,即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这一提法得到广泛认同,本课题对数字经济研究的文献综述就从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这四个方面进行简要归纳和探讨。

关于数字产业化方面的研究。数字产业化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等,具体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电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行业等,是推进数字经济的手段,构成了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聚焦数字产业化的相关研究在2000年以后逐渐增多,且主要侧重于对数字化与特定产业、特定领域的关系和对策研究。Brynjolfsson和Hit(t2000)指出,互联网技术颠覆了商品的交换方式,并为商品的交换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促进了商品交易效率的大幅度提高。何枭吟(2005)对美国数字经济进行研究后发现:数字经济发展使得美国各个产品、市场和企业都出现不断数据化的趋势,并且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Stevenson(2008

)认为,数字化网络的广泛使用会改善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而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Acemoglu和Restrepo(2016)研究发现,数字智能化所引发的劳动力流动是就业替代效应与数字化创新影响的共同结果,且在一定程度上,数字化发展表现出对高技能劳动力的偏好。黄群慧等(2019)基于理论模型与实证检验的研究表明,互联网发展对城市整体和制造业整体生产率有积极影响。杨大鹏(2019)提出,数字产业化分为研发机构驱动、龙头企业驱动和特色小镇驱动等模式。李永红、黄瑞(2019)提出数字产业化主要遵循信息增值模式和产业数字化融合驱动模式。吕明元和苗效东(2020)基于2005—2017年我国省级制造业部门面板数据的研究发现,大数据能有效促进我国制造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可以看出,相关数字产业化方面的研究对人、财、物的促进作用有了较为全面的涉猎,数字产业化的重要性受到普遍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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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鸿沟的称谓是用来描述数字经济时代两个单元(或区域)或一个单元(区域)与多个单元(区域)之间,存在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创新能力、数字知识学习及应用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数据分割(即所谓的“信息孤岛”)现象。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而加强跨区域数字经济的协同联动发展是消除数字鸿沟的有力措施。区域数字经济协同联动发展,首先,需要中央政府在国家层面上出台政策措施,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制订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基建规划,尽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的统一标准,出台产业协同发展指导意见、数据信息共享方案等。其次,各个区域要结合自身数字经济发展特点和优势,并分析临近区域或其他发达或不发达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状况,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新基建方案,谋划产业转移路径,积极与相邻区域进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的沟通,努力消除“信息孤岛”,消除要素流动壁垒,加强相互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产业聚集。再次,各级政府要营造关于数字经济时代相关应用场景的学习氛围,鼓励全民提高数字素养,尤其是上了年纪的人群,使更多的人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努力跨越数字鸿沟。

3.积极应用区块链技术构建数据信任支撑体系

“数据”号称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或“血液”。2020年4

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首次将数据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为关键生产要素。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数据信任支撑体系是数据确权、数据使用、数据交易等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对于数字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至关重要。区块链是分布式存储、密码学、共识机制等多种技术的创新型组合,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追溯的特点。从应用范围来看,区块链技术在绝大多数的产业、政务场景中都能落地应用,能够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优化诚信环境,对于构建数据信任支撑体系具有先天的优势。2019年10月24日,区块链上升为国家战略,至今已两年有余,超过30个省份结合当地特色提出了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具体内容。要继续大力推广区块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构建数据信任支撑体系,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信用保障。

4.加快推进数据确权的探索和规则制定

数字经济时代,作为数字经济发展本源的数据资源供给呈现指数级别的增长,数据的重要性和财产性越来越突出,因此,对数据的确权就显得越发必要。但是,目前我国在法律上还没有对数据所有权的明确规定。数据要素确权不明确,就会使得数据的价值难以有效释放,数据的共享、流通和交易受到很大影响,给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带来障碍,从而不利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加快推进数据确权的探索和相关规则的制定。首先

,研究制定数据确权的基本框架,划分数据权利类型,试点“数据可用不可见”的数据要素流通范式。其次,探索建立准确衡量数据价值的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模型和数据定价规则,使数据交易有定价依据。再次,建立数据交易市场化机制,搭建包括数据交易撮合、登记结算、资产评估、争议仲裁在内的市场运营体系,从而有效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果。

5.积极探索高效的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培育与引进机制

数字经济高端人才主要包括精通数字通信技术,且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方面有一定造诣的高级数字人才;具备一定数字技术知识和技能,且熟悉数字经济发展理论、应用和相关政策、对组织架构、行业发展具有敏锐执行力和洞察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数字经济高端人才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和领军人物,是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但是我国目前却非常缺乏。中国信通院研究数据显示,我国数字化人才到2020年缺口接近1100万人,且人才需求缺口呈持续扩大态势。智能制造、数字营销、组织管理、大数据深度分析等方面的高端人才更是存在较大缺口。因此,应该在探索高效的数字经济高端人才培育与引进机制上下功夫。从培育方面讲,高校要积极探索设立数字经济方面的专业,注重选拔

 

 

能力超群的人才,作为特殊人才重点培养;企业要强化数字经济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为“拔尖人才”提供外出学习机会。从引进机制方面讲,要做好规划、预算编制,引进有突出成果(譬如前沿领域的专利)的实践人才,或在数字经济领域有突出管理才干的复合型人才,为他们提供经费支持、重要工作岗位、住房、户籍等优厚待遇,通过建立有效的引进机制,吸引并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