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选拔培养体系,扩大选用视野。一是科学设置职数。聚焦强化领导、提高效率、减少支出,按照人口总数合理确定行政村干部职数,一般为3—5职,最多不超过7职,确保每个融合村内至少有1名自然村班子成员。二是明确选拔方式。聚焦“能人强村富民”目标,按照“三好三强一优”原则,做到“两推一选”与“公推直选”相结合,打破传统的地域、身份界限,打破到村任职“瓶颈”,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人选出来、用起来。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对人选进行备案联审。三是健全教育体系。将农村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保障经费供给。实施农村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利用县乡党校(党员教育中心)平台,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社会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培训,培育劳务型、技能型、“双带”型、产业型村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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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村“两委”班子就发展经济、为民办事、基层党建以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三是完善档案管理。为全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建立统一规范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将村干部任期内“德、能、勤、绩、廉”情况定期填入档案,推进村干部信息公开化、管理规范化。
四、建立健全监督约束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创新智慧监管。持续深化智慧村务,全面完善智慧村情,以数字技术推进智慧监管,全面提升对村干部和村级事务监管水平,做好做活“云公开”“云监督”“云管理”的文章。二是严格考核评议。对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评议,将评议结果与绩效补贴挂钩,倒逼村干部履职尽责。三是用活调整机制。建立不合格农村党组织书记调整机制,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村书记,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