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门召开规范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教育部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讨论我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刚才XX同志已全面总结回顾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对民办教育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县区分别就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发言,反映出大家都在齐心协力规范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也暴露出了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讲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学习,深化认识,解决思想问题

---此处隐藏2843字,下载后查看---

区域招生、变相考试、掐尖选苗等违规行为,确保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

三是促进规范。一要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要强化党建引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章程,推动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进入章程,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二要抓好教育教学工作。要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督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规定选用教材、开设课程、开展教学。三要抓好财务监管。严肃查处举办者获取或变相获取办学收益的行为,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要强化举办者资质和资金来源管理,禁止外资违法违规进入或变相进入义务教育领域。对外资已经参与的,要限期清退,确保完全退出。四要规范民办学校名称。要强化学校名称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称,对违反中央《意见》“7个不得”要求的,要责令变更名称,确保在2022年3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夯实责任,强化意识,解决关键问题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总体谋划、系统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县区民办义务教育情况,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占比较高、问题严重的县区加强指导、督促和统筹。县区党

委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发挥主责作用,成立领导机构,建立相应机制,切实担当作为,细致周密部署,以半年为单位,确定阶段工作任务,全面抓好落实。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管工作。要结合年检工作,对民办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教学、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年度督导检查,对于不具备办学条件和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学校作出限期整改要求,规定时限进行复查,经复评仍不合格者,依法暂停办学和取消其办学资格。加强工作督办落实和督导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季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典型作用,引导社会舆论,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引导家长树立“就近入学”的理念,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避免盲目跟风。

四要强化安全管理。各县区要把民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

 

 

作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实抓好,通过安全常规检查,全面掌握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