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召开今天这次会议,是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委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体现,目的是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刚才,同志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步工作作出了安排,几家单位作了发言,大家要学思践悟、抓好落实。

市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去年以来,推出了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党建重点工作台账、基层党建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落实主体责任述责述廉、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示范点等制度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大气候大环境初步形成。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到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责,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有的缺乏切实管用的硬措施,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就想万事大吉;有的好人主义严重,对错误思想和行为放弃了批评和斗争,

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敢较真碰硬,放任一些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这些,暴露出一些党委(党组)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对此,必须强化清醒忧患、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不断强化担责的自觉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党组)的根本政治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这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定位决定的,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大题大作、大事大为,任何时候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

第一,这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政治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明确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制度安排。******指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

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第二,这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管党治党的“法定责任”。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主体责任是党委的分内责任、直接责任。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三,这是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的重要保障。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是省委省政府对的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揽全局的中心工作,与加快推进“9+2”工作布局、奋力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是高度一致、相辅相成的,关系长远发展和人民现实利益。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的思路举措已经明确,尤其需要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不断巩固人心思进、事业思干、发展思变的良好局面。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抓党建、促发展,为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全省增长极提供坚强过硬的保障。

二、把准内涵,紧紧扭住履责的重点

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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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健全责任体系、厘清责任链条、强化责任追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落实。

一要压实责任、协同联动。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当“老好人”。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和各部门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延伸、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二要健全机制、抓好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证。要健全责任分解机制。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

在明确共性责任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对不同地方党委(党组)提出个性化责任指标。科学分解任务和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要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各级党委在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时,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指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督促下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和高校等基层单位。要健全同级监督机制。探索完善各级党委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委部门纪检机构的派驻监督作用,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要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动态管理,落实述责述廉、述职评议等制度,综合考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甚至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对

问题进行掩盖、袒护,干扰、阻挠查处工作的,要硬起手腕,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该问责到哪一级就问责到哪一级,该问责到哪些人就问责到哪些人,该问责到什么程度就问责到什么程度,“真兑现”“硬挂钩”,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多多,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然要被追责。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推动形成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

同志们,党与腐败水火不容,人民对腐败深恶痛绝,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履行主体责任上认识更清醒、行动更坚定、措施更有力,真正做到党委(党组)“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各级各部门“齐动手”,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打造带动全省发展新的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