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平安建设”工作半年情况总结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共管合力

为切实加强市纪委监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平安创建工作实效,把平安建设同监督执纪执法主责主业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委内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机制,确保职责清楚,责任明确。认真修订完善了委内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规范预防、监督工作机制,在委内营造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推动政治生态问题整改落实。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政治生态考核工作推进会,对照考核重点,对标对表认真准备考核要点佐证材料。逐一对参与政治生态考核评议代表(现

场划票100人、掌上廉政通测评150人、电信短信测评200人)讲解填票要求和须知,认真做好考核筹备工作。配合政治生态考核组完成印制分发调查问卷、引导谈话对象、查阅佐证材料等考核相关工作。按照牡市政治生态考核组要求,补充报送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大棚房”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佐证材料20余份。

二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针对“三个区分开来”,拟定调研方案,对基层开展深入调查和充分调研,探索容错纠错的界线。是将贯彻“三个区分开来”与案件审理工作实践,精准运用和掌握“四种形态”工作相结合。拟计划制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方案,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容错纠错制度。完善暧心回访工作制度,督促各办案科室完成2021年暖心回访109件,2022年暖心回访15件并收集好材料,及时归档。指导各承办科室对查否件进行细致分析研判,做好澄清证明工作,建立了澄清证明台账,每月研判后将结果上报牡市纪委监委。在每月的23-25日与各办案科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紧密沟通对了结件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出适合澄清证明件3件,均对被反映人做出成澄清证明,并将相关材料上报。

三、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建设,取得更大治理成效

一是坚决从严惩治腐败。警惕政治腐败,防范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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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现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21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1人。2022年以来,在纪检监察内网党风政风统计系统中上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建立健全司法机关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检法两院及相关专业人员的沟通与联系,通过常年业务咨询与频繁联系,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沟通模式。拟制定《xx市法律专家咨询工作方案》,进一涉建立健全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与牡市纪委监委、xx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专业人员沟通吕某某案件,就是否构成职务犯罪展开讨论研判。规范线索移送机制,接收公检法单位移交线索5件,全部按时限予以分办流转到承办部门,现已结案4件,处分4人。

二是深入推进标本兼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六进”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工作局、设计公司人员到牡丹江阳明区碧水云天小区考察廉洁文化进社区示范点,计划打造时代国际廉洁文化进社区样板小区。辅助8个乡镇打造廉洁文化进村屯样板村,利用农村已有的文化阵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教育内容的廉洁文化活动。向67个市直单位下发《廉洁文化“六进”重点工作任务标准(试行)》,持续跟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在七届市委首轮巡察中就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到《巡察方案》巡察监督重点内容,5月9

日又下发了《近期重点工作提示》,要求各市委巡察组加强对廉洁文化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结合市纪委办公室4月15日印发的穆纪办发【2022】8号《廉洁文化“六进”重点工作任务标准(试行)》要求,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在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以案三促”,注重强化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注重强化案件剖析,先后整理起草并提供《xx市警惕低龄化案件报告》、《xx市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材料》等。整理“70”、“80”后违纪违法个性案例,为推进警示教育提供真实素材。及时、规范对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好登记备案,共登记备案4份。下一步针对建议内容,做好提示相关科室督促被建议单位按照建议内容履职尽责、整改到位。

下半年,xx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牡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好牡市纪委监委的指示要求,结合xx实际,不断促进全委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同步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日常监督体系化建设、执纪执法工作效能化建设,履行主责主业,强化监督首责,深化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

 

 

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