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汇编(5篇)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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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公布涉“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和宣传标语。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xxx余个项目,张贴宣传横幅、标语约xxxx条,发放宣传手册约xxxx份。仅中心城区约xx家开发企业售楼部及中介机构门店张贴涉“养老诈骗”标语、宣传海报约xx条、发放宣传手册约xxx份。同时,在中心城区约xx个物业服务小区张贴标语及宣传海报约xxx条,发放宣传手册约xxx份,发放宣传物资(生活围裙、购物袋)xxx个。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理小区内采用现场组织老年人讲座,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物资等方式向小区业主进行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现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问题,也未收到涉养老诈骗相关线索。

二、下一步工作

(一)扎实做好宣教排查。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住宅小区、在售项目售楼部加强养老诈骗工作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做好对开发企业的督促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对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三是充分发挥市xx局官网、xxxxAAA公众号、今日头条、售楼部及中介门店LED

 

 

屏、物业服务小区广告栏公布涉“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和宣传标语,重点对在售商业用房项目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专人专班督导整改、定期更新数据。接到线索举报后迅速研究成因、处置办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从严落实《关于开展全市xx系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整治的通知》《xx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xx市中心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xx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营造诚信、自律、守法经营的市场环境。二是坚持“行业整治”“地方整治”双线统筹运行。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要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检查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衔接,对发现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线索和隐患,及时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