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相适应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科学有序、及时高效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损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武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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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强执法人员日常培训,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队伍,提高应对能力,保证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能迅速参与并完成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宣传先进典型,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应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应急响应期间,各部门每天下午4点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应急响应终止后,各部门要立即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局应急处置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局应急处置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大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加强督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局督查科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通报制度,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的相关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