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全年、全时段、全镇域“全面禁烧、全面转化利用”,在坚持农作物秸秆精准还田的同时,深入推进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推动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链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确保实现全年、全镇域、全时段农作物秸秆焚烧零火点、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的目标,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48%以上,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农作物秸秆利用总量比例达到4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秸秆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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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要将禁烧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深度结合,一是全面走村入户,坚决做到每一位禁烧包保干部同时又是扶贫帮扶干部,在走村入户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的同时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发动困难户主动参与秸秆禁烧工作,增强困难户内生动力。二是为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提供巡逻、值守等禁烧辅助性公益岗位,工资标准参照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三是做好免费收割帮扶,减少困难户开支。各村(居)要全面摸排,结合实际,对存在收割困难的户,在午收、秋收期间,为困难户免除收割费用,帮助困难户增加收入、减少开支。
(七)严格督查考核
一是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对出现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或被督查巡查发现火点和成片焚烧黑斑的,按比例扣除奖补资金,没收保证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因焚烧秸秆造成被市县政府通报、约谈、取消农业项目或限批等后果的,对相关村(居)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落实禁烧地亩奖补资金考核制度。对实现“两个全面”“零火点”工作目标的村(居),全额拨付奖补资金;凡被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的,按比例扣除相应奖补资金。凡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市县两级土地流转奖补资金。建立农机包保责任制度,严格要求农机手作业时留茬高度、切茬长度一律不超过10
厘米,凡农机手不严格执行还田技术路线规程、留茬切茬不符合规定的,一次发现予以罚款,二次发现,取消作业资格,追回购机补贴,农户有权拒付作业费。
(1)成立督查组
镇成立2个督查组,全镇境内、全时段、全过程、无缝隙督查,组长分别由xxx、xx担任。
(2)督查时间
午季: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20日
秋季:2022年9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
(3)督查内容
各村和各单位组织成立情况,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分片包保(包户、包地块)情况,资金物资准备情况,农机手培训、调配、管理到位情况,巡查是否到位、应急小分队情况、宣传情况、明白纸和承诺书签订情况、收割情况、农机调度情况、夏种情况、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等。出现火点是否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扑灭。在关键时期,将不间断开展夜间督查、巡查。
(4)建立日报制度
在禁烧期间(午季: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20日;秋季:2022年9月20日-2022年12月20日)实行日报制度。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与禁烧办公室保持日常联系和信息互通,每天下午4点前把当日收种进度和秸秆禁烧利用情况汇总上报镇禁烧办。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送。
各村(居)要按照全年禁烧秸秆的要求,将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落实全年、全镇域、全时段禁止一切露天焚烧工作要求,对秸秆未及时粉碎或离田的,要迅速组织人员清运秸秆,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对作为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的秸秆,要引导农户做好收集和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