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以及XX市安委办、市国资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实、科学精准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不断深化活动内容,强化红线意识,增强担当精神,把“安全生产月”作为严格管理、压实责任、推动隐患问题整改的工作落实月,作为增强安全意识、传播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的安全科普月,努力形成责任共担、环境共建、成果共享的安全生产格局,为金雁工业集团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安委办负责监督检查,各下属单位应设“活动”指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一个月
四、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五、参加人员
全体干部职工
六、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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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运用“互联网+”、AAA等服务形式推动活动创新开展,让先进安全文化理念引领安全生产。通过专题培训、宣传栏、LED屏、内部刊物、AAA公众号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主题挂图,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树立典型,评优评先。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2022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求》(XX字﹝2022﹞1号)对组织“活动”出色和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适当奖励,若在“安全月”中出现安全事故,则取消该单位评选资格。
八、加强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加强“安全生产月”信息报送工作,活动方案及指导小组人员名单于6月1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委办,活动结束后的总结材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本,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照片)和评选名单于6月28日前上报,以便集团公司安委办及时汇总,同时报送《2022年应急演练计划》《“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和培训教育情况统计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