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常态化以社会救助、殡葬为“小切口”整治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为抓手,集中整治民政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一)社会救助领域
1.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成立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全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形成了局D组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分项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开设“‘D建+救助’充电站”学习讲堂,坚持D建引领,织密社会救助三级网格体系,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持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三是强化社会救助数字监督预警。定期同公安、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大数据清洗比对,前置预警疑似信息,限时整改销号;四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动态管理,对核实无误的对象及时作出救助金增发、减发、停发程序;五是强化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宣传、宣传专栏政策张贴宣传、开院坝会、入户发放政策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持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满意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强化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县派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等重点问题线索移交渠道;七是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从资金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入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未发现资金发放中存在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问题行为,建立代管台账,落实专人定期查看账单,有效杜绝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
2.取得成效。一是通过近三年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全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发生;二是累计集中开展“‘D建+救助’充电站”学习讲堂3场次,深入基层针对村(社)干部开展培训2场次,基层干部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救助时效明显提升;三是多部门数据交叉比对前置预警疑似信息109条,均在规定时间内限时整改销号;四是全面完成在册对象动态复核,一季度累计停发保障对象104户285人,动态调整补差水平272户,县域内低保、特困对象均实现精准保障,临时救助较好地发挥救急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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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殡葬领域。一是殡葬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距离群众认可的殡葬服务标准还有差距;二是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有限,为亡者穿衣、礼仪等服务欠缺,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殡葬服务项目需求。
三、原因分析
一是民政领域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缺乏有效的、及时的打击手段;二是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民政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被统筹进入社区以后,县内乡镇街道绝大多数只有1-2名民政业务从业人员,且多数兼职残联、乡村振兴、驻村等多项工作,导致用于民政业务精细化管理的时间有限;三是人员更换频繁。部分乡镇民政从业人员更换频繁,而民政业务涉及资金多,政策性强,导致部分新任干部在落实政策上有一定差距;四是人才引进难。殡葬服务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人才引进难度较大,导致殡葬服务距离群众需求尚有差距。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救助政策解答宣传,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群众自主申报意识;二是严格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复核,确保对象人员保障精准,资金补差合理;三是持续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严格资金监管,对资金代管的对象备案登记,常态化开展巡查探访,确保救助资金落实到人、生活保障到位;四是强化数据运用,拓宽数据共享比对渠道,持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五是严格按照《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市级指导部门相关指导意见,开展2024年专项治理;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和乡镇街道的联系沟通,争取民政工作队伍基本稳定,主动争取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处罚、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社会救助、殡葬服务方面的人才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