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枠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枠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衬大精神,深入贯彻******对**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乡村自然环境特点和发展规律,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与湛江市区同城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3年底,全县农村厕所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完成“十四五”期间改厕任务总数的60%以上数量的厕所改造提升任务。村收集、镇(街)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全县65%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县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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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县有关部门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镇(街)抓好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切实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将辖区内农垦、号镇、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纳入属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规划、一体推进。

(二十八)加强分类指导。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按照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标准,对自然村进行分类整治提升。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创建特色精品村。“空心村”、已经明确搬迁撤并类村庄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

(二十九)加强督导考核。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定期评估检查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和资金安排的主要参考。2025年底,以镇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投诉平台,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按规定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镇(街)通报表扬。

(三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参与**省“乡村振兴大擂台”、“衬十大美丽乡村”等活动,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成效。总结宣传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宣传标语、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等广泛开展公益性宣传。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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