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更新时间:2023-03 来源:网友投稿

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实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科室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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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中心校及相关部门。

七、其他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分队人员平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启动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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