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高质量推进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5 来源:网友投稿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深入贯彻党的大、省第次党代会精神,补齐城镇发展短板,探索城市更新新路径,全面提升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我市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建设。

(二)工作原则。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坚持创建工作与城镇实际相结合,按照城镇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风貌特色,合理确定更新方式。明确发展主题,挖掘优势亮点,彰显地域特色、形态特色、产业特色,形成具有不同示范意义的风貌特色镇高质量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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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等方式统筹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整治一批农村长期闲置房屋,腾空一批防控危房。统筹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和美丽乡村示范片区打造,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行“综合治理+体旅融合”模式,实施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和复垦复绿,鼓励对道路建设产生的割据地块和夹杂永农土地的特殊地块实施农地“可食地景”公园建设。对城乡工业园区空间,实施淘汰落后、招大引强、质效提升行动,多渠道提升亩均产出效益;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六)通过一批特色区块有机更新改造,提高城镇竞争力。聚焦特色化和辨识度,以强化城镇功能、改善城镇风貌为指引,筛选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精品项目,不断彰显城镇历史文化、人文景观、产业特色。对门户节点、景观通道沿线区域的建筑立面、景观绿化、夜景亮化等空间进行创意改造,打造城镇特色区块、重要节点,擦亮城镇特色风貌。围绕城镇发展需求,突出城镇核心功能,实施产业板块功能更新和特色植入,提升产业平台服务功能,激发产业片区活力,形成特色鲜明的块状经济集群,塑造高效互补、有机衔接的产业生态链和产业新空间。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实行申报机制,由各县(市、区)进行系统调查排摸,明确镇(街道)为实施主体,负责编制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县(市、区)风貌办报县(市、区)政府审核后报市风貌办,市风貌办适时公布风貌特色镇创建名单。

(二)重点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列入创建名单的实施主体应结合当地实际,围绕“六个一批”工作内容,选择三个以上有机更新改造区块,制定好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行动方案。方案编制要充分衔接相关规划,梳理城镇空间格局及特色要素,明确城镇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功能、整治提升的重点类型和重点区域,制定建设项目总体安排。

(三)制定完善工作指引体系。做好全市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技术体系框架研究,制定编制导则和技术指南,研究形成兼顾创意点亮、最美江南、业态激活、全龄友好、设施修补、高效治理等方面内容的有机更新改造专项技术体系。建立健全动态考核评价体系,明确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的标准和评分细则,充分考虑示范镇的差异性,对特色化、创新性的工作予以更多分值权重倾斜。

(四)有序推进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部门协同和多专业综合,探索风貌特色镇项目“规建管运服”一体化模式。研究制定项目闭环管理制度,实行项目建设“月度通报、季度评比、年度考评”机制,确保创建项目有序推进。按照“分类验收+分批验收”方式开展验收工作,成熟一批验收一批,验收一批评价一批,由镇(街道)向所在县(市、区)风貌办提交验收申请,经同意后由市风貌办开展综合评比。

(五)切实加强可持续长效运维。

推动产业和城镇建设互补,以产业的可持续促进城镇建设和运维高质量发展。培育引入综合集成运营商,明确激励政策,鼓励新消费、新场景应用,激活城镇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完善政府主导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充分发挥“政、产、研、金”等多领域的行业优势,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实现城镇综合可持续运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形成市统筹、县推进、属地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由市风貌办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市级部门加强横向联动,配合开展政策制定和机制创新;各县(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供给和宣传发动;相关镇(街道)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通过综合评价的示范镇给予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按市、县财政各%配套,分三年奖补到位)。鼓励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并积极向上争取省以上补助资金。依法依规推进存量资产有机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城乡增减挂钩指标,加强对风貌特色镇示范项目土地计划指标的要素保障。

(三)加强人才支撑。市风貌办建立市级专家团队,落实技术专家服务制度,探索建立规划师负责制,由规划、建筑、景观、运营等方面专家对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把关和指导。县(市、区)风貌办要全方位、全周期参与指导服务,加强与各类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定期开展面向县镇两级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

(四)加强督导考核。

将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工作纳入对部门和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推进有力、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县(市、区)、镇(街道)予以褒扬激励。市风貌办对各地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县(市、区)应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廉政监督。

(五)加强舆论宣传。统筹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加大对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广泛的社会认知度和百姓认同感。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有效吸取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的建设意见。加快梳理风貌特色镇示范建设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一批“最佳实践”,着力营造争先创优、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