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意见》(*〔2023〕*号)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以安全稳定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总结推广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验与做法,坚持推进生态环境安全打非治违常态化,着力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安全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重大风险,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力建设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打击治理重点

(一)新建化工项目选址存在重大地质环境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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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排查整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和三三制现场检查法,深入结合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从严排查整治、两打、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然保护地综合执法、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等专项行动和交叉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实行台账记录,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整改,直至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经得起检验。

(二)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执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计划,同时,运用执法正面清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非现场执法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依法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对非主观故意、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落实有关不予处罚的规定,对恶意排污企业保持打击力度不减,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行刑衔接,强化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公诉审判等工作衔接,定期在主流新闻媒体上曝光查处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三)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巩固前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经验成果,进一步加大工作沟通和对接力度,做到统筹推进、力度不减、效果不打折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生态环境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违法行为查实的,要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参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切实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按照州生态环境局要求,实行信息报送一月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工作制度,按时报送工作台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