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抓党建强管理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的方案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决定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抓党建、强管理、促发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立足全面依法治市和律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促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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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益法律服务。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年“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年度“+”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主动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规范信息化管理。律师事务所应依托“福建律师管理信息系统”“福建律师信息服务系统”,进一步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本信息,推进全省律师行业信息化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实施“法律+科技”工程,根据发展实际逐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化通信设施和文件处理设备,实现收结案登记、案件审批、业务办理、档案管理、数据检索等办公自动化,不断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创新服务业态和运行模式,拓展新型服务车发展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解决律师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形象。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具体部署,推动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将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联动监督“一组一专项”活动,各地要充分做好迎接省督导组对律师事务所开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导的准备。

(二)有的放矢,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律师业发展的特点,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分类指导。要指导律师事务所以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梳理和修订,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对基础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其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基础较差、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进规范化管理。

(三)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及时总结本地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展专题宣传等方式,宣传一批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工作成效,积极为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拓展业务领域、探索专业化道路创造条件,调动律师事务所参与热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认识度,促进全市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