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管理及审计反馈整改工作调研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对《关于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部分补偿的请示》(*医保〔2023〕70号)文的执行情况

(一)已支付情况。2023年*月19日至2023年*月15日,已经支付7间定点医院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

(二)2023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已录入情况。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在2023年1月对*县定点医院进行2023年度医保费用年终清算时,将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金额以增加费用的方式录入,作为支付或多付情况下的抵扣冲减。

(三)尚未支付情况。尚未支付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差额超支费用补偿13700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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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5月16日,乙方已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第2期的退款。其中:退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考核金费用83000元,退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考核金费用8500元。

2.*华溪医院。*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发追款文件后,已多次约谈该院法人代表退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年5%考核金费用。目前,该院尚未启动退款相关工作。

(三)追回跨省重复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况。根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追回部分人员跨省重复参保并享受医保待遇的通知》(*社保〔2023〕21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追缴通知如下:周春燕在广东省*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在其他省份重复参保,并利用省际间信息不共享的漏洞实现一票多报,2022年涉及在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报销44293.23元。该项追缴工作已于2023年4月11日完成,44293.23元已追回。

(四)下步追款计划。下步,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省审计、市医保局和市社保局文件精神为指导思想,继续加强对*中新医院和*华溪医院追缴2022年度5%考核金费用、对*汉平中医医院追缴2022年度医保住院费用清算欠款。

同时,经*县医疗保障局局务会讨论决定,启动司法程序,对*汉平中医医院2022年度医保住院费用清算欠款*华溪医院需退回的2022年度5%考核金费用进行起诉追款,密切关注和跟进退款进度,尽快完成退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