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某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更新时间:2023-08 来源:网友投稿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XX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XX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制度

(一)镇政府工作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策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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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实施后评价、责任追究等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本制度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各村(社区)、各办公室必须按照本制度抓好贯彻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