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符合地方实际、行之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治理,基本摸清五类整治对象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源头上提高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切实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支队决定成立全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此处隐藏2473字,下载后查看---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建立工作台账认真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整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5日)。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一)强化指挥协调。各地要提请当地政府统一指挥此次专项行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督导问责。支队将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并适时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进展慢、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实施约谈督办;对推进力度不大、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整治效果。此次整治的内容是影响我市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善思善为,敢于较真碰硬,善于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切实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