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银税合作业务工作交流材料

更新时间:2023-09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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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银税合作,是中国银监会和国家税务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联合推出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旨在增强纳税信用、银行授信两大领域的信息共享与服务联动,对于激励市场主体诚实纳税、以信融资,建设诚信社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联社高度重视银税合作工作,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自去年银监局做出银税合作专项部署安排之后,省联社在全系统召开的多次工作会议上重点强调,要求各级农村信用社将推广银税合作与做大做强小微金融服务、扩大客户营销、防控授信风险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借助银税合作平台,着力打造山西农信升级版的信贷产品拳头品牌。期间,省联社多次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对属于本系统内部的问题,现场办公,马上解决。对于涉及合作单位的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协调。目前,全省县级法人行社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主动与国税、地税、金融办、人行、银监、中小企业局、工商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对接沟通,积极推动建立银税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与税务部门签署银税合作协议书,基本实现了银税合作县域“全覆盖”目标。二、宣传发动到位。在业务推广初期,由于客户普遍不了解银税合作能够带来的政策红利,参与积极性不高。省联社发挥全省营业网点的宣传覆盖面优势,借助门户网站、、微博、物理网点、户外E广告屏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银税合作信贷产品的优势和红利,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了客户和社会的认知和配合。

三、创新服务到位。经过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协商,三方一致同意充分利用和发挥农信社点多面广的服务优势,在城郊型、农村型县级行社探索试点为客户代开税票、配置自助办税终端等银税合作增值服务,成为省内开展银税合作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唯一提供增值服务的机构。截至目前,辖内农信社累计为×户纳税人代开税票×笔、代征税款合计×万元,为一些交通不便利的偏远山区客户提供服务,帮助他们就近履行纳税义务,得到了税务部门和客户的一致好评。

四、典型引路到位。全省有县级法人农合机构×家,各县情况千差万别,业务创新不能简单复制推广。一方面,省联社收集整理其他银行银税合作模式,及时提供各市、县机构供参考借鉴,要求在统一的业务合作框架下具体结合各县实际,研发能够满足当地需求的个性化信贷产品。另一方面,注重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我们将××联社确定为全辖推行银税合作的创新试点。一是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办贷效率。积极开展政策辅导和产品设计、流程改造,将小微企业单户最高授信额度提高至××万元,并把高等级的纳税信用评级结果直接纳入授信测算公式,参照纳税信息进一步缩短“面对面考察客户还款能力、背靠背考察客户还款意愿”的贷前调查流程,实现了当天受理、次日放款的高效率。二是有效简化程序,实现信用放贷。对于部分能够提供完整的年度纳税记录凭证、融资需求额度不大的客户,直接发放信用贷款,凸显了银税合作业务的特色。在省级层面签署《银税合作框架协议》后不久,××联社就发放了全省农信社首笔银税合作贷款,为全系统法人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操作范本。三是纳入目标考核,积极推动工作。省联社将大力推进银税合作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目标,把市、县两级机构的业务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极大激发和调动了各市、县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积极的初步成效。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落实监管要求,继续加大协作力度,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在×月份实现市、县两级机构银税合作机制建设、协议签订“全覆盖”目标。省联社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县级行社有效借助税银合作平台,创新服务产品,加大信贷投放,更好地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