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实施教师法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3-10 来源:网友投稿

*历来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教师法,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配备补充、强化教师培养培训、保障教师待遇、优化教师管理、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2年底,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共96.75万名,其中专任教师75.85万名,比2015年增加23.26万名,增长44.22%。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学历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数量大幅增加,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日趋浓厚,广大教师职业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教师工作正确方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每年研究教师队伍建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教师队伍建设涉及的资金、项目和工资绩效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自2019年起,连续4年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教师队伍配备、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等纳入市县政府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切实压实各市县人民政府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的责任。2022年6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从重党建、抓师德、兴师范、强素质、优结构、提待遇等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亲自推动教师工作,2022年7月,自治区党委书记亲自带队与教育部部长会商,推动签署了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其中部区共同推进民族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是合作重点之一。坚持把教师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聚焦五基三化,强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常态化建设专题培训,着力打造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深入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中小学校教师双培养工程,培育创建19个自治区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132个中小学校名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公办高校均成立了党委教师工作部,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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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乡村教师发展体系,持续实施优师计划、硕师计划、特岗计划等,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持续做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教育部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式帮扶等教育帮扶工作,提升教育薄弱地区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教师交流轮岗保障与激励机制,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流动,促进师资优质均衡配置。逐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落实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乡村任教激励政策,进一步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五)狠抓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检查和问题通报机制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公办幼儿园、高中等教师工资待遇,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于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学校,合理核定其教师绩效工资,确保同一地区内教师群体收入水平大体保持平衡。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深化推进高校和职业院校实施人才薪酬制度改革,指导自治区本级高校和职业院校落实高层次人才薪酬激励政策。支持高校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内部分配机制,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定期开展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和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表彰活动。扎实推进教师减负工作,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六)推进教师职务科技成果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股权和分红奖励办法》、《*壮族自治区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大力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提升我区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在总结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落实和权属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参考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做法,研究出台《*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非资产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取部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七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

(七)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注重考核教师的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实绩及一线教学经历。积极适应新时期人才工作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教师领域职称评价标准。通过巡查、抽查、书面备案等形式,加大对高校职称评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推行高校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原始创新的评价制度,促进高校创新水平提高。继续实施基层人才职称激励政策,加大对高校职称自主评审的指导监督力度,修订完善职称评审条件。加快推进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修订印发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优化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加大对各地市量化评审的指导力度,构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八)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确保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各级教育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逐步缩小我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按照政府、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原则,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生均定额+专项拨款+绩效奖补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