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我县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在校外被欺凌事件,相关视频在网上大量传播,迅速发酵成舆情事件,虽然我们迅速应对、果断处置,但依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因此,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一次专题会,对“9.20”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复盘总结,就是要把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吃透,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志们,刚才我们一起观看了事件回溯复盘视频,听取了县网络舆情中心、县公安局、县教体的汇报,参会部门、领导也作了发言,应该说对这起事件我们已经作了全面复盘,各责任部门也作了详细的分析总结。此次事件虽然在事态进一步扩大前得到了稳妥处置,但是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我们必须高度警惕,立即整改完善。
一是落实上级要求不及时、不到位。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近期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8月26日,县教体局收到相关文件和*县长相关批示后,未能按要求规范签收、分发文件,文件未经主要领导批阅直接转发给分管领导及股室,导致文件要求的“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应急处置,落实部门责任,定期研判,指导学校及时做好学生欺凌事件处置”等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同时也未对全县各学校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最终导致出现*州中学落实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不到位的情况。
二是信息交流不畅、应对处置缓慢。9月18日,事件发生后,学校未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未及时发现学生异常行为,未主动排查发现并及时报告欺凌线索苗头。9月20日下午,欺凌视频陆续在网上传播,相关部门对该视频传播速度、可能产生的后果预判不足,导致部门间信息沟通不及时,应对措施缓慢,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微博、抖音、百度、今日头条等热搜榜,舆论迅速发酵,引发各方批评和质疑,各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也在网络迅速传播,这也是造成部分不明真相群众聚集到*派出所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沟通协作不足,应急准备工作不充分。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虽及时响应、积极处置,但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作,特别是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措施不够具体,责任主体不够明确,人员、物资、技术装备等保障有所欠缺。另外,基层干部缺少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经验,尤其是忽略了社区干部的重要作用,未充分利用广大社区干部与居民的良好关系、处理复杂事项的丰富经验,没有第一时间组织社区干部对聚集人进行疏导劝离。部分干部缺乏主动作为精神,干部间默契度不够,没有在群众聚集初期及时开展现场管控,造成后期劝离管控工作的被动。四是学校法治教育不到位,宣传教育引导不够。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短板,对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副校长未全部配齐,多数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模糊不清,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及素质教育。法治教育形式单一,老师照本宣科、原文播报,学生似懂非懂、听之无味,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对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摸排不精准,缺乏面对面、一对一的精准教育,导致法治教育缺乏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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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持续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要细化完善《*县防范校园欺凌联合整治工作方案》,针对线索排查、隐患消除、教育引导、依法处置等重点工作,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切实营造平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县司法局、县教体局要围绕提升学校法治教育质效,共同研究集体备课、案例教育等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法治教育实施细则。县教体局要通过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并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网络教育等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的教学模式,切实提升学生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协同政法部门摸排梳理有学籍而不在校的学生、没学籍而在校的借读生等重点群体,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将法治教育工作做到位;要督促学校主动联系对接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政法部门也要及时监督检查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情况,确保形成“部署、落实、检查、反馈”的工作闭环;要推动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着力提升家长法治意识、履职监护能力,营造协同育人、平安成长的良好氛围,确保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要继续办好电台普法栏目《见事说法》,就此次事件拍摄专题片,从学生、教师、围观群众、政府职能部门等多角度、多层面进行讲解,理性分析、深度解析,引导群众知法守法;要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县文广旅局和乡镇要利用应急广播系统,广泛播放青少年法治教育类节目,强化师生和家长积极预防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的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
二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压紧压实部门职责。各单位要以本次事件处置为镜鉴,认真梳理本单位在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县应急总指挥部在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明确负责人,调查摸底情况,下达现场处置指令,指挥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事项。县委政法委要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开展疏导、劝解工作,解疑释惑、表明态度,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申诉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县委宣传部要加强对相关媒体的审核管控,全面筛查网络信息,及时妥善处置,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视情正面发声,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和新闻发布会相关准备工作,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及时对外公布善后处置相关情况。县公安局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人群聚集,并同步开展情报收集、信息研判,形成情报信息,及时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做好情报信息支撑。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要及时开展工作,找准矛盾源头,耐心倾听、换位思考、各个击破,在法律框架内做到法、理、情相统一,能够化解的尽量化解,能够帮助解决的尽量帮助解决。乡镇要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协助开展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利用工作人员与辖区群众良好的社会关系,以及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对现场人员进行疏导劝离。
三是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事件为警示,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内的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全力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县委政法委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部门会商机制,定期组织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等苗头隐患的重大矛盾纠纷开展会商研判,协调化解稳控,严防“民转刑”案件发生。县公安局要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对社情、舆情和公众诉求的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防范可能引发的案(事)件。县司法局要加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调解员,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县信访局要进一步收集群众反映诉求问题,切实保障有专人有场所接待信访群众,重点关注排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做好梳理登记,加强动态管理。县教体局要督促指导各学校集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线索排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管控,努力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乡镇要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针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指导村(社区)对辖区内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专人负责跟踪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作为长期以来的社会热点和工作重点,是一项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任务,要以此次事件处置为契机,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组建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负责人会商研判县内风险隐患,时刻关注各领域舆情动态,广泛收集周边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指导县内各级各部门针对行业领域、辖区内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制定动态管理台账。要以此次防范校园欺凌工作联合专项督导为契机,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监管不力、问题突出、引发大规模舆情的单位、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果断移送司法机关,确保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县纪委监委要坚持全过程跟进,对在校园欺凌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其他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推诿、拖延、敷衍等情况,未按规定开展形势分析、线索排查、监测预警、隐患消除等工作,以及因处置不当使矛盾激化,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不留情面按照规定落实挂牌督办、一票否决以及停职、免职等顶格处分。对失职渎职、性质恶劣、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例,要通报组织部门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并借助媒体手段进行公开通报,用纪律和道德双重压力把懒散松软的作风“打散”、把推诿扯皮的干部“打醒”,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年关将至,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对校园安全、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时刻保持极端重视和高度警觉,全面压实各方责任,主动履职担当作为,扎实抓好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等工作,以实际行动和长效举措全力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