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我们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在学深悟透理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上下功夫,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学懂弄通做实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在不断增进认同中学懂弄通做实
总书记在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学思想,就是要全面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真正把马克思主义看家本领学到手,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各项工作。”开展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必须不断增进对这一重要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将其更好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一是增进政治认同。总书记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政治认同是政治组织及其成员形成政治信仰、政治凝聚力和政治行动力的基础。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集中反映了党的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追求、政治品格等。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必须在党的政治建设中坚持不懈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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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人民至上是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观点方法,贯穿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心任务的各个方面。新时代新征程,坚持用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必须把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落到实处。
坚持人民至上对党员干部而言,实质是能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问题。总书记强调:“当干部就要干事,就要创造业绩,否则是立不住的。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
一是牢记党的干部“永远是人民的公仆”,树立正确权力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则。巴黎公社法令明确规定,所有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作为公职人员,必须树立正确权力观。总书记在早年的一篇专访文章中指出,“不要把个人的发展、升迁作为志在必得的东西。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这种公式,没有这种规律”,而是“要立志当‘公仆’,做大事”,“一个人也许一辈子成就不了什么大的事业,但最起码他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这些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从政准则。
二是牢记“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的最大政绩”,树立正确政绩观。GCD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指出,“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这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一方面,好民之所好,做好造福人民的实事好事长远事。切实做好一个地方的民生事项,像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黄文秀、廖俊波等同志那样,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另一方面,恶民之所恶,人民反对和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纠正和防范什么。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严格查处、切实纠正。
三是牢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树立正确执政观。首先,必须认识到人民的事业是一个接续奋斗的历史过程,每一个党员干部既要有“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情怀,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态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将“小我”融入造福一方的事业中,以“无我”精神勇挑重担,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奉献自己。其次,按规律和规矩工作。总书记强调,“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最根本的就是运用好群众路线,凡重大事项都应深入群众、深入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坚信人民是最好的老师。在工作中当老实人,做老实事,按照党规党纪、工作规矩老老实实做事,落实中央政策、满足人民要求不打折扣,凭真才实干创造业绩,牢记“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最后,运用法治方式认识和解决问题。法治是人民至上的重要保障,党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是对人民最大的尊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提供了基本遵循。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不仅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更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