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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简要情况表(一)
干部简要情况表(二)
说明: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 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 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说明;
2."本人婚姻情况"栏填写"未婚"、"已婚"、"离异"、"再婚"、"丧偶";"是否遵守计生政策"栏填写"是" 或"否";“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企业(社团)兼(任)职情况”、“护照持有情况”栏如 存在相关情况请如实详细填写,如不存在相关情况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