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国企是清廉建设中清廉企业单元的重要内容,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委把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逐项明确完成进度、攻坚目标和责任主体,坚决打好全面建设清廉国企攻坚战、持久战。
一、提高政治站位,引领清廉国企创建方向
(一)强化顶层设计,做实谋篇布局。集团公司在市属国企中率先召开“清廉国企”建设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广泛动员,精心部署。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大水务”“大环保”两大核心主业特点,制定彰显集团特色的实施方案,提出“1315”行动计划,即“围绕‘清廉x’1个主题,以廉洁经营、廉洁管理、廉洁发展为主要内容,部署15项举措”。以政治监督、权力监督、干部监督、廉政教育为重点,推动“清廉X”建设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全过程。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动集团公司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将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年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评议的重要内容,每月开展重点监督和专项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企业治理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抓在日常、严在平常、重在经常。
(二)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清廉国企创建工作启动以来,集团公司党委持续深化对清廉国企建设的政治摆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91次学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集团公司纪委通过“一月一清单”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17次,现场调研监督11次,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三)细化任务分解,压实主体责任。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抓系统、系统抓”专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牵头研究制定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一月一提示单”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扛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印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有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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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两个责任”。学深悟透力行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总书记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对“第一议题”的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健全督查问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工作格局。(二)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部署,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用刚性制度约束用权行为,督促集团公司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备等制度,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三)一体推进“三不腐”。以清廉国企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基础。一是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监督,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谈话,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强化纪律监督和执纪问责。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用监督提质增效,督促责任部门根据经营实际和外部环境变化,不断修改、完善、新增内控制度,提升遵章合规经营能力,进一步规范权力制约。三是以典型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做实同级同类领导干部警示,做深专项治理警示。开展廉政家访系列活动,注重八小时外监督,弘扬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战略部署强化监督检查,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影响企业安全发展、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各行其是,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机械执行、消极应付以及“一刀切”“乱加码”等问题。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顽瘴痼疾深化专项整治,对快递送礼、在隐蔽场所吃喝、借培训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对风腐一体问题深挖细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
(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聚焦供水保障、污水治理、排水运维、固废处理等民生保障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整治。用好市“书记引航担使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过程管理和监督评估系统,实现信息化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