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关于开好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本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党章、《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聚焦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对照“四个带头”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深入查找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以便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集团的健康发展。现将领导班子查摆剖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的学习,存在表面化、碎片化的问题。如在组织集团纪检监察室学习时,虽制定了学习计划,但对一些重要理论的内涵和精髓未能深入钻研,导致部分纪检干部在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时不够精准,对一些复杂问题的分析和处理缺乏深度,影响了监督执纪工作的效果。据统计,在对近期几起案件的分析中,因对相关政策理论理解不够透彻,导致问题定性不够准确的情况约占10%左右。二是政治敏锐性有待提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思潮和网络信息时,未能及时准确地识别其中潜在的政治风险。如在网络上出现一些诋毁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时,未能第一时间组织集团党员干部进行抵制和批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自身政治敏锐性的欠缺,也不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良好形象。三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在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深度融合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虽然开展了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但仍存在个别部门费用报销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未能完全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反映出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不够坚决有力。四是防范政治风险能力不足。在应对集团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方面,缺乏系统性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如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因素考虑不够周全,未能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为集团的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隐患。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不够纯粹。在工作中有时会受到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干扰,未能始终以纯粹的党性原则来处理问题。如在对个别违纪干部的处理上,曾出现过犹豫和心软的情况,没有严格按照党规党纪进行严肃处理,导致纪律的严肃性受到一定影响,也在部分员工中引发了一些误解和不良议论。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对集团内部一些轻微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存在一定程度的宽松软现象。例如,在考勤纪律方面,虽然制定了严格的考勤制度,但对少数迟到早退现象未能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处罚,导致考勤制度的执行效果不佳,影响了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团队的工作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每月因考勤问题导致的工作延误情况约占总工作量的5%左右。三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在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一些工作浮于表面,未能真正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如在内部巡察工作中,虽然按计划完成了巡察任务,但对发现的问题未能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提出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够强,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影响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在一些公务接待和商务活动中,虽然能够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但在细节方面还不够注意。如有时会接受一些合作单位赠送的小礼品,虽然价值不大,但也反映出自身在廉洁自律意识上还需进一步提高,要时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三)在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烈。在面对一些复杂的违纪案件和矛盾问题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担当的勇气和决心。如在查处某起涉及多个部门的违规招投标案件时,担心案件处理会影响部门间的关系和集团的稳定,导致调查工作进展不够顺利,未能及时有效地遏制违规行为的蔓延,给集团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习惯于沿用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缺乏创新思维和举措。例如,在廉政教育方面,主要以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传统方式为主,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对年轻员工的吸引力不够,导致教育效果不够理想,未能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短期的工作成绩和表面的工作效果,而忽视了工作的长远目标和实际效益。如在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时,为了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对一些审计发现的问题未能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提出的整改建议不够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导致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影响了集团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四是群众路线践行不够到位。在工作中与基层员工的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对员工的需求和诉求了解不够深入。例如,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时,未能充分征求基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导致部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定的阻力,员工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不高,影响了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作为纪委书记,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协同落实上还存在不足。如在对一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中,考核指标不够细化和量化,考核方式不够科学和严谨,导致考核结果未能准确反映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未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二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精准。在实践中,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和运用还不够熟练和准确,存在偏重于事后查处,而忽视了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的问题。例如,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中,未能及时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导致部分问题逐渐演变成违纪行为,增加了监督执纪的成本和难度。据统计,在2024年查处的违纪案件中,约有30%的案件是因未能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纠正而导致的。三是选人用人监督不够到位。在集团的选人用人过程中,对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考察不够深入和全面。如在某干部的选拔任用中,虽然进行了廉政审查,但对其在原岗位上的一些廉洁风险点未能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导致该干部在新岗位上出现了违规行为,给集团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反映出在选人用人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四是网络空间监管能力不足。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的言行规范和监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在实际工作中,对集团党员干部在网络上的不当言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应对措施。例如,曾有个别党员干部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了一些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符的言论,引发了一定的负面舆情,反映出在网络空间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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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担当。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注重工作的实际效果和长远利益,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纪委书记的职责,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集团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弘扬务实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基层需求,确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工作中,注重抓落实、求实效,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提升能力素质,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及时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在实践中学习锻炼,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二是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工作中,敢于突破传统思维定式,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定期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注重倾听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不同的观点和想法,提高沟通的效果和质量。学会在复杂的工作环境中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落实。一是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确保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丰富监督方式,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整合监督力量,加强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合力。二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细化和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方法,确保考核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加强考核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减少主观性和随意性。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与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挂钩,真正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加大对严重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进行严肃处理,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对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五)强化教育预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讨论,引导他们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建立案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定期选取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同时,注重将案例警示教育与党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活动,通过举办廉洁文化讲座、演讲比赛、征文活动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利用集团内部网站、宣传栏、AAA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廉洁文化理念和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之中,引导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三是注重教育预防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制定完善的教育预防工作计划,明确教育的内容、方式、时间和要求,确保教育预防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教育预防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教育效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视发言材料,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