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02 来源:网友投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切实做好集团意识形态工作,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属企业党(总)支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担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担负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企业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作为民主(组织)生活会、干部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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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期内单位负责人有人事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 

集团党委 所属企业党支部(党支)   

集团党委负责人:      

集团分管领导: 党支部(总支)负责人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