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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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领导
全市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纪委机关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
(一)卡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抓深抓实不走样。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或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方式启动;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对党纪学习教育进行部署,会议召开方式和时间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上级党委要派员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部署会议。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对本行业本系统党纪学习教育的指导作用。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对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进行把关,防止出现偏差。
(二)广泛宣传引导。要用好各级媒体和宣传教育平台,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反映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要统筹运用正反典型,既注重宣传正面典型、增强示范效应,又深刻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要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舆情监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以严实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好的效果。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要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克服,严防“低级红”、“高级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