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旨在全面排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发生在基层的贪污腐败、滥用职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整治重点
1.纠正政绩观偏差。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片面追求政绩、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对基层工作实绩的考核,确保工作成果真正惠及群众,防止“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不切实际的项目上马。同时,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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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通过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