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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更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良性有序发展。我市是开放经济大市,去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28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7亿美元,有超过2.6万家企业从事外贸业务,这也决定了相比国内其他城市,我市企业碰到的贸易摩擦、“走出去”风险要多得多。尤其是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局势,加剧了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大大增加了开放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如何为我们的外贸企业保驾护航,让他们能平安出海、行稳致远?我市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可谓是抓住了复杂事物的“牛鼻子”。几百年来的国际贸易史,也充分印证了国际商事纠纷的高效解决已成为促进现代商业发展和全球经济繁荣的重要动力。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来看,国际商事法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来办理524起案件,标的总额33.43亿元,案件涉及41个国家和地区,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国际影响、推进法治进程的典型案件,为开放型经济注入法治活水。我市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下一步关键是要处理好从有到优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把握,让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开放的道路越走越宽广。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底线。不论国际法庭还是国内法庭,公平公正是法院办案的宗旨,也是法院工作的生命力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对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个案件当中,真正让每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我市国际商事法庭不仅仅是我市的,也是中国的、更是世界的。对于每个案件的相关企业,我们不能带着有色眼镜看问题,不因中外企业之别,不论企业大小之分,都要用同一根法律准绳来衡量,以去本国化的中立性立场和视角对待商事案件,充分体现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的纯粹性和普惠性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国国际商事法庭管辖权的适用性和权威性。当然,要能保持中立,以公平的眼光审理案件,最为关键的是要推动我们的法律条文与国际接轨,善于用国际通行的规则制度、国际接受的话语体系,让我们的法律为国际社会广泛接受。
二是坚持服务中心的导向。中国的国际商事法庭是中国参与全球贸易的产物,因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应运而生,初衷就是要更好地解决中国商事贸易当中发生的纠纷。近些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中国对外投资已超过引进外资总量,大量的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进行国际并购,参与全球竞争。作为国际商事法庭,其重要的职能是为这些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聚焦到哪里、跟进到哪里”。在我们的企业正当权益遭受侵害、受到其他国家歧视对待时,国际商事法庭要发挥好坚强后盾作用,通过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和诉讼“三位一体”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平台,与国际相关法律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联系,支持当事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尽最大所能为国内企业争取合理利益。
三是坚持高效协同的方式。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离不开跨境送达、取证、外国法查明以及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等系列司法工作,如何建立一套有机衔接、功能互补、高效运行的争端协调解决机制,是各国国际商事法庭碰到的共同难题。全球互联网的快速普及,给了这些问题很好的解法。比如,我市国际商事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线上跨境立案、代理见证、在线调解、远程庭审等功能,实现域外送达、调查取证各工作环节线上共享,较好地破解了国际商事纠纷地域跨度大、时间长、成本高等难题。此外,加强与国际司法机构协作,也是树立国际商事法庭公信力的关键所在。除了要公开透明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全流程,还要加强各国之间司法裁决、商事仲裁、调解协议在域外的承认与执行工作,从而不断增进各国之间的法治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