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情况汇报

更新时间:2023-11 来源:网友投稿

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全区江河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积极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于20XX年8月启动,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区白龙江流域、西汉水流域、广平河流域、大团鱼河等天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捕,各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禁捕工作,已于今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捕,自然水域禁捕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落实禁捕要求。2023以来,执法人员深入白龙江流域沿岸的10余个乡镇和市场,1个鲜鱼批发部,20余个水产品销售门店及餐馆进行宣传,共出动执法车辆105车次,参加检查执法人员520人次,暂扣非法钓具38套,收缴粘网3张,劝退非法垂钓人员430人次。其中市区两级渔政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3次。(二)严打非法捕捞。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重点整治打击“电、毒、炸”等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和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和锚鱼等生产性垂钓违法行为;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公安部门加快实施天网工程,与“雪亮”工程有机融合,实现禁捕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全面加强信息平台监管,提升快速出警、精准打击能力。

(三)强化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全省“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要求,坚决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等字样的,一律不准登记;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水产”等经营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林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检查渔具销售门店3家,检查城区饭店16家、水产品销售门店5家,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举报5次,及时查处了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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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长江流域禁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禁捕工作,负责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查处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取缔水生野生动物市场、打击农贸市场非法买卖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以及涉渔经营主体清查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禁捕舆论宣传工作;纪监委加强工作执纪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主动履责,又要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形成推动禁捕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建立了白龙江X区段上游X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站与下游X渔政站相邻水域联合禁捕执法工作机制,从而确保各县区境禁捕执法不留死角。(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退捕禁捕和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区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落实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经费10万元。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禁捕和专项整治工作已经纳入区政府河(湖)长制考核,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特别是在督查中发现工作不作为、存在失职渎职现象的,区纪委监委倒查责任、严肃问责。特别是在上级督查中发现问题,并对全区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2023年以来,共张贴《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渔的通告》1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4250余份,在各酒店、饭店显示屏滚动宣传禁渔有关内容,在市、区农业农村AAA公众号发布禁捕相关信息10余条。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退捕禁捕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集中广泛宣传,曝光典型案件,让“长江禁渔令”家喻户晓。实施有奖举报,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畜牧水产、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强化执法巡查,坚持暗访巡查与全面巡查相结合,实地巡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捕捞线索,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区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但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的执法主体资格已被区司法局暂停使用。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县(区)渔政执法职能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承担,我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上划到市农业农村局,平时的长江流域X段禁捕工作、日常巡查活动及其他有关工作无机构承担。鉴于这种状况,全区长江流域X段禁捕工作、日常巡查活动及其他有关工作继续由区渔政监督管理站(加挂水产技术推广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因而存在违法执法隐患。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全区禁捕工作再加压、再调度、再落实,强化担当,攻坚克难,坚决打赢退捕禁捕这场硬仗,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区禁捕任务。一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高度重视,通力协作,靠实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非法捕捞渔具的制售、非法捕捞交易水生野生资源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二是坚决制止本辖区内白龙江流域、西汉水流域、广平河流域、大团鱼河等区域非法捕捞行为,确保X区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三是与相关乡镇签订禁渔目标责任书,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四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重点水域制作安装禁渔警示牌,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做到宣传到位、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