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壮大”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4-06 来源:网友投稿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持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湘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壮大”攻坚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壮大”攻坚行动,坚持区级统筹、镇(街道)为主、村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到2023年底要达到以下目标:

1.全区7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全面达到8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收入以上的村(社区)达到90%以上,村(社区)均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2.全区30万元以上收入的村(社区)达到30%以上,其中广兴洲镇4个、许市镇4个、钱粮湖镇7个、良心堡镇4个、柳林洲街道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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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宅基地入股型。采取“农户+村集体+业主”模式,由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交由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寻求联营方共同发展旅游、民宿等产业,为村集体创收。

17.宅基地入市型。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腾退闲置宅基地和公共服务类建设用地,依法依规转让或通过村庄规划调整转化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形成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并统筹使用,为村集体创收。

18.宅基地改革型。村集体对农村存量超面积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合理利用腾退宅基地开展土地增减挂钩、流转、抵押再利用,带动村集体创收。

19.实体带动型。依托大中型企业,村集体配套兴办小型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构建村企互动、产业带动格局,为村集体创收。

20.电商服务型。在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地区,针对农产品销售难题,探索“集体+电商”模式,利用电商平台,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由集体组织专人经营管理,收取一定比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