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县会议的总结讲话

更新时间:2024-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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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近年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思想,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加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述法工作纳入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工作机制日益健全。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奋发有为。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重心,发挥法治服务和保障作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企业家权益。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以及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措施。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法治服务保障成效明显。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持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推动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深入开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力解决,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仍存在许多短板弱项。比如:个别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不到位,少数单位对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仍然存在;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等等。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强化思想引领,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县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两个大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总书记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法治建设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进一步丰富发展了总书记法治思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领会总书记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加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为民”三个方面重要工作,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生动实践,全力推进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落地见效,不断开创建设现代化**法治建设新局面。

第二,要聚焦重点任务,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要不断聚焦“讲政治、保平安、促稳定、优法治、强支撑”,切实提升政法工作整体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要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年行动,围绕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把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的软实力来打造,让平安**成为现实感受。二是要切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权责统一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有效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要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全力践行法治为民。要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第三,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汇聚全面依法治县磅礴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必须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共同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强化法治责任担当。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建设“法治**”的使命和担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能;各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抓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述法制度。要将述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定期将法治建设成绩“摆一摆”、问题“晒一晒”、思路“理一理”,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法制度,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党委、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将述法和综合评定结果作为集中述法主体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强化领导干部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意识,推动全县各领域工作在法治化方面取得更加明显的进步。三是要全面提升法治本领。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法治工作部门队伍培训轮训,健全法治人才培养、交流、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着力锻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四是要加强法治督察考核。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督察考核体系。近期,省委市委针对强化巡视监督与法治督察的协作配合都作了相关安排部署。全面推动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协作配合机制的落实,提升法治督察质效。着力解决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