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撤销、纠正或者处理。近年来,一些类似强制亲子鉴定、人身损害赔偿城乡“同命不同价”等侵犯公民权利的做法被纠正。

“《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将发挥积极的制度保障作用,将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提高依宪履职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xx部主任、xx副会长xx看来,这将推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的法治氛围。

《决定》中,“法治”成为高频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成为《决定》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

法治增强改革的穿透力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从表面上看,改革意味着‘破’和‘变’,法治意味着‘立’和‘定’,二者似乎是有矛盾的,但从本质上讲,改革和法治是‘破’与‘立’、‘变’与‘定’的辩证统一。”全国人大常委会xx主任xx7月19日在中共中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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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就“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有利于增强部分法律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有助于法律‘打架’和立法冲突等问题的解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执法不公问题;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有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助于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xx说。

“改革是法治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推动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方式。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xx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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