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的总结

更新时间:2024-08 来源:网友投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向各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做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2022年以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和房地产企业20余人次通过四川普法两微一端和天府智慧普法平台AAA小程序客户端,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对县内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讲,通过政府官网向大众宣传《汉源县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组织房地产企业在售楼部现场观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4次及发放汉源县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会议室观看宣传片1次,参与活动群众35余人次。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收取诚意金、入会员等任何形式变相非法集资。在各项目销售现场向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购房群众了解项目是否存在非法集资等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我县目前正在热销的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暂无发现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并在现场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及询问,希望广大消费者从思想上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并对非法集资要有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对房地产投资方面的潜在风险要客观、理性的判断,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二)严格落实银行监管责任,预售款监管银行对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应要求项目方提供工程预算清册(应涵括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工人工资、行政费用等)。根据监管项目工程形象进度和各阶段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按《雅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试行)》、《雅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拨付,每一次拨付需经银行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核相关资料后对于符合拨付要求的给予拨付,确保预售款监管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积极对接银行,根据银行定期报送的各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资金入账情况进行分析,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有非法集资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阻止。2022年6月我局组织我县4个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学习,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开发经营,发现违规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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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

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暴露出一部分群众对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对非法集资的一些形式不知晓,对非法集资的危害不重视。由此说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还应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的措施建议

继续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最汉源”、“大美汉源”等本土流量大的公众号对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防骗等内容的集中宣传。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通过房地产AAA群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相关视频、知识。

汉源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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