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更新时间:2024-09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彰显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要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统筹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开展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坚持全方位布局、系统化构建、多层次推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载入党章和宪法,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及30余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逐步建立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础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得到全面压紧压实。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健全,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特别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为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优化机构职能,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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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部署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我们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不折不扣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生态文明建设是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制定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夯实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高品质生态环境是美丽中国的重要标志,必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创新试点示范。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保护修复者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者付出相应代价。

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激发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