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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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水平,**县聚焦老旧小区、回迁小区物业服务失能问题,以引入国有平台物业服务企业、试行“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推行小区居民自治管理模式3条路径,精准发力、攻坚破题,加快推进“鼓乡·红色物业”建设,推动全县61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不断提高居民群众幸福指数。

引入国有平台企业,推动老旧小区“逆龄焕新”。对小区规模较大,所属单位难以托底保障的47个老旧小区,**县引入国有平台物业服务企业,推动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强化社区党组织统筹引领。社区党组织先后组织物业企业、业委会(业主代表)和小区所属单位召开“四方会议”94次,以会议磋商、充分交流达成共识,对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进驻流程等关键事项公开公示,扎实做好业主思想工作,为签订进驻协议建立良好基础。营造物业进驻良好舆论环境。加大专业化物业宣传力度,通过AAA公众号、“鼓乡e家”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发布“致全县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信”,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业主代表等400余人,开展“敲门行动”28次,集中进行拉网式走访入户,以家常唠嗑、诚挚劝导的方式做好宣传动员。推行“先服务后收费”模式。国有平台物业企业主动担当作为,在业主同意率超过50%的前提下,物业企业承诺先免费提供物业服务3个月,业主满意率超过80%后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让业主切实感受到专业化物业进驻前后的显著变化,真正做到买得放心、住得舒心。截至目前,全县47个小区的6000余户居民已与物业签订正式合同,老旧小区整体环境大有改善。

试行“信托物业”模式,走出回迁小区破题之路。针对回迁小区业主从“村民”变“市民”的重要特征,**县选择4个回迁小区试行“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进一步增强业主购买物业服务意识,有效提升小区治理水平。重塑物业服务模式。由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双方买卖关系,变为以业主大会为信托设立者和委托人、物业企业为受托人、全体业主为受益人的三方法律关系,物业费与公共收益设立为共同基金作为信托财产,将信托财产全部用于小区基础设施维保、环境卫生和安保支出,实现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最大化。坚持收支公开透明。由社区党组织会同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开展开放式预算,细化年度收支计划12项,按照“质价相符”原则,确定物业收费价格为1元/平方米/月,明确物业服务标准48项,设置信托财产公示栏,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促进形成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双重信任”,切实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放大公益惠民属性。优先聘用本小区10—15名无业居民参与物业服务,有效解决居民就业问题;同时经业主投票同意,为本小区孤寡老人、低保等生活困难群体减免40%物业费,利用年度公共收益结余资金,在重要节日购买过节物资反馈给广大业主,充分体现收益再分配的公益属性。自试点推行以来,物业费收缴率达95%,居民投诉量下降20%,居民满意度持续上升。

推行居民自治模式,实现基层治理提质增效。针对一些规模较小且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单位家属楼(独栋楼宇),**县推行小区居民自治管理模式,确保群众需求得到满足保障。发挥小区党支部主心骨作用。推动老旧小区全面成立小区党支部,吸纳单位离退休老党员、热心党员500余人,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在小区自治章程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费用支出等方面进行前置研究,有力确保决策事项的权威性、科学性。发扬自治委员会民主决策作用。通过业主大会推选出10个小区自治委员会,实行自治委员会成员与小区党支部成员“交叉任职”,小区治理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公共收益结余分摊至全体业主,每季度定期公示资金支出明细,保证小区有效运转。发挥社区兜底保障作用。针对小区大规模基础设施改造、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由社区统筹协调,通过充分整合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双报到”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在居民自治基础上强化托底保障,补齐物业服务薄弱一环,切实提高社区治理服务质效。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