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会系统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一、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在中秋国庆节来临之际,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带头严守廉政底线、带头规范作风行为。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情况来看,违规违纪行为屡禁不止,既有老问题也有新表现。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有的私设“小金库”;有的借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有的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有的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有的利用工会经费报销应由本人和家庭支付的费用;有的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利用工会组织身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工会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中秋国庆是传统的节假日之一。各级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工会章程》,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使广大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上的相关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花卉、烟酒等年货节礼;严禁大操大办举办年会、联欢会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观光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以培训费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发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要通过各种方式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中秋国庆期间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的高发期、易发期。各级工会干部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省委《若干措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侵蚀。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和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不得用公款相互拜年或宴请;不得用公款赠送节礼、花卉、烟酒等年货节礼;不得用公款安排旅游观光和健身娱乐活动;不得以培训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不得违规发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要按照《中国GCD问责条例》的要求,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该批评教育的要批评教育,该通报曝光的要通报曝光;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处分;对于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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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强化组织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工会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对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配合做好后续工作。要认真受理职工群众信访举报并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三要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在网站设立专门的举报专区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地址方便职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对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要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匿名举报难以查证的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保护举报人的积极性;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随着中秋和国庆这两个充满欢乐与祥和的佳节即将到来,我们即将迎来一个难得的假期。在此,我衷心地希望我们广大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同时也要严格遵循省上相关规定的要求。此外,我们还必须认真执行工会所制定的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我们的行动与中央的指示保持一致。

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希望大家在假期中能够好好休息,调整状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未来的工作中去。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