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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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治统计造假,这是总书记最为关心重视的统计问题,总书记批示次数最多、态度最鲜明,强调要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治统计造假,不仅是关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经济工作领域问题,而且是关系统计法权威的法治领域问题,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党性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统计运行效率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依法统计,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
“统计造假既误导决策,又透支公信力,危害极大”。2023年1月31日,总书记在国家统计局党组、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统计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时期,必须要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调查数据作支撑。区统计局承担着涉及GDP核算、三次产业的所有统计专业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劳动力调查、乡村振兴监测等调查任务,统计调查数据既与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直接相关,也与当地老百姓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是党和政府科学执政、精准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时刻绷紧数据质量这根弦,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进程,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统计机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X作出应有贡献。
三、坚持守正创新,提升统计监督实效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担负新使命。统计法治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切实有效加强对党员干部和统计调查工作的监督,推动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法治精神在全社会的养成,利用统计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增强警示教育成效,增强统计人员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巩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成果。作为法治工作分管领导,我将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深度融合、相互协调,不断筑牢“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堡垒,健全“事前预警、事中防控、事后查究”的嵌入式全过程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方式,以监督促改革,实现统计监督与统计改革有机统一、同频共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