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律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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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律建设专题学习安排,由我与大家交流学习党的纪律的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落脚点是守纪,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守牢防线、不逾底线,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心怀敬畏,做到行有所止。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但在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对纪律规矩没有敬畏之心。心存敬畏,才能谨言慎行、严以用权、依规办事,才能把外在的制度约束转变为内在的高度自觉。要敬畏党。中国GCD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民族复兴的光荣使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人民创造了一系列伟大成就,这样的党值得追随和敬畏。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才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自觉涵养政治定力,进而转为恪守纪律的自觉。要敬畏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由人民赋予。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给权力加上砝码,恃权逞威、鼻孔朝天,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公权为民,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要敬畏法纪。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不可逾越的底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只要违反法纪,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尊重是遵守的前提,党员干部只有真正从内心信仰法纪、尊重法纪,才能把其作为行为准则熟知于心,才能逐步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彰显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原则理念,通篇体现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时常对照六项纪律“负面清单”检视自身、校准偏差。首先,必须防止惯性思维、应付心态。有部分党员在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依据经验“拍脑袋”决定,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要把“实”字贯穿始终,力戒“认认真真走过场、轰轰烈烈搞形式、踏踏实实搞材料”的形式主义。党员干部要敢于打破惯性思维,树立极限思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思、善于革新。其次,必须抓早抓小。很多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都是先从不守小节开始,他们把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不当回事,廉洁防线在觥筹交错、迎来送往中逐渐失守。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经常对照党纪要求查找不足,培养检身正己、自我修复的自觉性和能力。最后,将纪律规矩贯穿“八小时内外”。“八小时之外”往往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时段。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坚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不因独自做事就降低标准,不因在非工作场合就“放飞自我”,要始终做到原则不破、规矩不坏、纪律不越。

三、守住“五关”,做到行稳致远。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一生的必修课。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和形形色色的考验,党员干部要守住“五关”,以党纪为“镜”,对照具体规定从严从实“省言行、正己身”,让自己待在党纪的“安全区”和“保护墙”中。一是守住政治关,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三力”,加强政治历练,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二是守住权力关,秉公、谨慎、廉洁用权。权力是把“双刃剑”,党员干部要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权利与责任的关系,不擅权、不专权、不越权,不因人情而置纪法于不顾,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三是守住交往关,自觉净化“三圈”。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必要的人际交往是无法避免的。但在交往的时候必须把握“亲清”原则,善交“益友”、多交“诤友”,建立清清爽爽的人际关系。四是守住生活关,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生活上如果不自律,追求奢靡享乐、光鲜亮丽,很容易就会成为“围猎”对象。党员干部要崇尚简朴生活,培养健康“爱好”,谨防在“雅好”上栽跟头。五是守住亲情关,莫让亲情裹挟公权。“家庭式腐败”时有发生,党员干部如果自己不正,容易带坏亲属;经不住“枕边风”“膝下雨”,就容易被亲属拖下水。党员干部要正家风强家教,严管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的家庭氛围。

同志们,一切权力都有边界、都受监督。对党员干部来说,守纪是一个常识,按纪律办事是天经地义的事。党员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吾日三省吾身”,守牢拒腐防变防线,把严格守纪刻印在心中、融入行为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