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是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动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行部署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我们国有企业在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重要性
(一)落实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动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2019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2020年6月通过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进一步明确了任期制和契约化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必选动作。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新阶段对国有企业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标志性任务。
(二)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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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立明晰的干部退出标准。在契约中要明确领导人员退出的情形和条件,如任期绩效考核不合格,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对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责任等。一旦触发这些条件,要及时中止任期或不再续聘、免去现职,真正做到秉持契约精神进行管理。
2.建立严格的干部退出制度。把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与领导人员综合评价结合起来,完善“双达标”考核退出机制,将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合格纳入干部退出制度的重要内容。在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制度中,明确契约化管理考核不合格应当退出等要求,以制度的刚性约束来推进领导人员退出制度落到实处。
3.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等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保护领导人员创业积极性。对调整下来的领导人员,企业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做好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工作,激励他们保持奋发进取的动力和状态。
同志们,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各项工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