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提醒集体谈话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24-10 来源:网友投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县新提拔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提醒集体谈话会,这是一次意义非凡的会议。首先,我要对大家表示热烈的祝贺!你们通过不懈的努力和拼搏,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认可,即将在新的岗位上肩负起更加重要的职责。然而,职务的提升不仅仅是荣誉和权力的增加,更是责任和使命的加重。在此,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体会,希望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始终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

一、心怀责任,忠诚履职,担当使命

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们,你们即将成为各单位、各部门的骨干力量,责任重大。要增强“两个责任”意识。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要求,更是对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员工负责。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班子其他成员也要增强“一岗双责”意识。每位干部都要按照工作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分管领域的廉洁自律。要时刻提醒自己,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所有教育行政干部要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留下清晰的管理痕迹和佐证材料。只有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有所作为。

二、敬畏法纪,严于律己,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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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是约束干部行为的准则,更是保护干部成长的防线。作为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时刻保持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严于律己,不乱作为。要学纪知纪。要加强对各项法纪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中国GCD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深入了解这些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坚守底线和高线。要严守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要时刻警醒自己,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发的坚决不发,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在新岗位上站稳脚跟,赢得尊重。要坚定践行。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的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反“四风”的坚定执行者,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敬畏权力,积极向上,保持本色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为民造福,用不好则会伤己害人。作为新提拔的科级干部,要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积极向上,不堕落。要划好“三个圈”。要规范“工作圈”,做到公私分明,不以权谋私;要净化“生活圈”,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情趣爱好;要纯洁“社交圈”,择善而交,不与不良分子为伍。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修养为政之德,涵养人格力量,提升精神境界。要保持“三个常”。要常思贪欲之祸,时刻警醒自己,不要被贪欲所迷惑;要常怀律己之心,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要常除非分之想,保持一颗平常心,不为名利所累。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无论升职、交流还是轮岗,都要保持宠辱不惊的态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克服“三个心理”。在面对诱惑时,要坚决克服“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见好就收”的投机心理和“表里不一”的虚伪心理。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到廉洁履职、精神饱满、奋发有为。要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

同志们,新的岗位意味着新的责任,新的使命呼唤新的担当。希望大家在新的岗位上,始终保持对责任、法纪和权力的敬畏之心,忠诚履职、严于律己、积极向上,努力成为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优秀干部。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