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从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数据看,全市发案X起X万元以上电诈案件被骗事主教育系统教职工被骗,被骗事主为教师职工的X起,占比X%,普遍发生在小学教师职工,经公安机关工作,冻结权属被骗资金X万元,挽损率X%;一些地方在校学生参与涉诈“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完全到位,工作上还存在一些短板:
一是责任没有压紧压实。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摆在学校安全工作突出的位置,工作抓的不严不实不细。从警情数来看,X发生X起X位被骗的教师都没有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与属地公安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不够健全,未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共同研究防范措施,加强对电信诈骗警情多发的情况进行通报、约谈,把责任压实到学校“最后一公里”,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二是宣传警示教育没有常态化。电信网络诈骗手法翻新快、诱惑大,有的地方和学校仍以“运动式”宣传教育模式在开学季集中开展,未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日常教育提醒,定期更新学校反诈宣传阵地,做到常态化警示教育。学校反诈宣传队伍专业性不够,未能充分发挥警校双向联动反诈工作机制作用,没有组建校园反诈宣传教育志愿团队,在校园内有针对性开展反诈宣传。有的学校宣传教育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为主,未能根据学生身心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教育效果,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的学习不够深入,警示教育没有做到入脑入心。
三是家校联系不够密切。根据案例分析,涉诈学生低龄化趋势明显,中学生利用手机卡架设“手机口”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服务被查处的情况比较多发,中小学生被诈骗主要发生在laobiganer.com、快手等平台上。这说明学校和家庭对学生手机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家校联系的力度还不够,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此处隐藏887字,下载后查看---
下一步,全市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等会儿X的讲话要求,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在校人员涉诈案件多发态势,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健全校园反诈责任体系。各地教育局、各校要充分认识校园反诈防骗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切实加强反诈防骗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切实抓好校园反诈防骗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校园建设、基层党建等相关考评体系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加强对下级部门、学校的考核。要建立健全以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反诈防骗工作责任制,并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营造“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共同参与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氛围。
二要健全反诈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各地教育局、各校要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将反诈防骗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重要内容,每学期开学季部署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做到每个月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每个星期一次教育提醒,防止校园涉诈问题反弹。要针对中学生和中职学生利用手机卡架设“手机口”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服务、中小学生在laobiganer.com、快手等平台被诈骗、高校学生虚假购物、刷单返利类诈骗、教职员工虚假投资理财类诈骗等突出问题,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要在学校的出入口、食堂、学生宿舍、教职工生活区等人员聚集区域建设学校反诈宣传阵地,用好各级反诈中心丰富资源定期更新内容,通报身边案例,通过师生易于接受的线上媒介等多元化宣传形式和方式,常态化开展防骗反诈宣传教育。
三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各地教育局、各校要加强与属地反诈中心的沟通协调,每月掌握涉及在校师生员工电信网络诈骗的发案情况,深入分析本地本校在校人员涉诈案件的形势和特点,共同研究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邀请反诈民警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园防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学季等重要时段上好“反诈第一课”,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强化震慑效果。要充分发挥警校双向联动反诈工作机制,通过属地反诈民警加强对学校业务骨干、辅导员、班主任、科任老师、学生骨干的培训,培养一支校园反诈宣传志愿团队。
四要进一步强化家校联系。各地教育局要重视中小学生手机及电子产品的管理,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网络沉迷防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生手机“有限进入校园、严禁进入课堂”的相关管理要求。要督促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AAA群、推送警示信息等途径和方式,持续加强反诈宣传和提醒,督促家长保管好手机、电话卡和银行卡,加强学生手机、电话手表管理和检查,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不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要加强重点学生摸排,关注和了解学生去向,重点关注经常请假、无故缺课或有兼职创业行为学生的情况,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并向学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