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是党的其他五大纪律的基础,也可以说是党的纪律的第一道屏障。总书记深刻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新修订的《中国GCD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党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锤炼道德品行,严守党的生活纪律,以优良党风带动政风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一、严明党的生活纪律的重要意义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生活作风不是小事,生活纪律不可小视。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直接关系党的形象,是人民群众评判党的工作成效的重要参照物。
(一)严守生活纪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具体体现。中国GCD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广大党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思想境界、道德水平,真正做到思想不变质、行为不失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严守生活纪律,是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的应有之义。党章规定,“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GCD员与普通群众的区别就在于,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在言行上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必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对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时时刻刻维护GCD员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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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守生活纪律,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总书记强调,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工龄的增长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必须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从一言一行、小事小节做起,坚持把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
(一)明大德,强化党员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员意识,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和首要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深悟透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一言一行,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二)守公德,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守公德,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号召GCD员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总书记反复强调GCD员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造福人民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甘于奉献、乐于吃苦,真正做到爱民、忧民、为民、惠民,心底无私天地宽。
(三)严私德,做到戒贪止欲,永葆清正廉洁本色。严私德,就是要严以律己,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处理好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牢记生活中有纪律、娱乐中有形象,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情操,清爽交往、洁身自好,始终保持GCD人的良好形象。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勤俭持家的好家风,让红色家风代代相传,让家庭真正成为心灵的归宿、幸福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