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进一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X〔2021〕X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X区安委办制定了《X区2023年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X区发生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计划及工作部署,2024年4月至6月,由X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和建设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X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投资推广署、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X公安分局、X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共同参与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紧紧围绕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这一中心任务,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的内容作为评估清单,组织涉事企业进行动员部署,查阅、审查了相关整改文件资料,实地检查走访涉事企业、工地;以向区安委办提交书面材料等方式,收集了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关于涉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与自评自查报告,认真开展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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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治本攻坚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抓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精准执法和帮扶等,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狠抓“八大行动”措施落实,以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厘清责任,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于新兴行业领域和存在监管职责不明确、职责交叉重叠的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梳理完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协商协调裁定办法,进一步厘清安全责任,构建职责清晰、协同共管、精准高效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七、评估意见
经评估后认为,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