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这不仅为新时代农村基层治理擘画了总体目标与实践要求,更标志着农村基层治理由此迈入了新的篇章。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上取得的系列瞩目成就,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便逐步经历了一场由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向现代治理模式的转变。进入21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总体规划和印发《中国GCD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治理由此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并表现出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党建引领下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正逐渐成为乡村振兴和农村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根据培训班安排,今天我围绕“党建引领走出基层治理新路径”为题,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的理论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建引领既是“中国之治”的核心要素,又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早在2019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时指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此基础上,2021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得到强化和巩固。”党的二十大报告更进一步强调“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从“党领导乡村治理”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不仅是党对农村基层治理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更是新时代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到农村基层治理实践而得出的重要结论。
(一)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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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与农村治理的动因主要源于自身的切身利益,与自身利益相关紧密,则其参与的积极性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流动的增加,农民无论是在参与意愿还是在参与渠道上都较之以往有了大幅提升。因此,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的当务之急应是发挥党建对于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作用,确保农民有正常的渠道可以参与村治、乡治,并在此基础上适当拓宽参与渠道。当前,虽然多数农村地区设置了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但这类组织目前距规范化和制度化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吸引农民积极参与的首要任务是规范上述组织的组织行为,促使其定期开展有效的活动,并使活动常态化进行。同时,还应完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理性的协商才能作出理性的决策,在农村基层治理的利益协商中,规范的协商程序是整个协商机制的关键所在,更是吸引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从制度层面完善协商的规则和过程,避免农民的制度化参与转变为非制度化参与。同时,基层治理还应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通过社会组织吸引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共生活、丰富乡村文化建设,避免社会组织的设置和运行出现局部空转现象。部分经济基础好的地区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公益基金吸引社会组织参与村治,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
(四)夯实制度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系统治理体系
党建与基层治理的有机结合需依靠严整的体制机制。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为此,基层党组织应立足于不同治理场域的实际情况,从精准施策上推动基层治理有序进行。一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应充分用好现有村治制度,通过“三治融合”进一步完善党建引领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调动农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动性,按时、按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完善民意收集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诉求表达机制等,同时通过强化基层监督、搭建基层法治平台、创新矛盾调解机制等法治和德治手段,规范农村基层治理主体的各类行为。另一方面,基层党组织应广泛收集各地关于乡村发展和振兴方面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利于地方发展的各类乡规民约和规章制度,以制度引领保驾护航乡村振兴道路行稳致远。同时,基层党组织还应创新协商机制,通过完善议题搜索机制、建立“基层政府—基层党组织—农民群众”的层级联动机制、多元主体的参与协商和议事机制等手段,引导广大群众以协商的方式参与基层民主治理,保证党心与民意的有效连接,最大限度地在基层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
同志们,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优化路径,努力开创党建引领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