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及就业安置情况的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 来源:网友投稿

随着我县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县城市城设施建设不断的完善,工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相继征用了xx镇、xx镇、永和镇的土地,同时出现了相当一部分的失地农民。这部分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是社会关注热点之一。

1、xx镇征地情况。

2、xx镇征地情况。

3、农民失地情况。从xx镇了解到,该镇所辖20个村委会,有农户5623户,农业人口22781人,征地涉及到村委会有16个,涉及到人口有7081人,占总人口的31%,其中被征地数量较多的有7个村委会,分别是xx、xx、xx、xx、xx、xx、xx,其中xx、xx易家、xx南坑、xx上谢村、下源村、坑尾村现已无耕地,其它4个村委会的人均耕地均在0.5亩以下。xx镇辖13个村委会,有农户5300户,农业人口1.5万人。征地涉及到村委会有6个,涉及到人口有1100人,占总人口的7.3%。其中仓下村委有4个村小组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xx镇、xx镇目前征地涉及到人口81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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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当提高征地一次性补偿价格。随着城市的发展,城郊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征地一次性补偿价格几年来一直未提高,与周边县、区的征地拆迁价格和购房价都相差太大,失地农民意见很大,从而造成虽然已签订了征地协议,但大部分群众认为征地价格过低而不肯领取征地款,并且阻挠工程用地。

依法按程序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十年来,县城征地价格山地为3000元/亩,良田征地出现三种价格:市高新区、县工业园用地为7000元/亩,铁路、二十大道南延、北延、君山大道西延等道路交通用地为10500元/亩,以xx村为代表的县城商业开发用地,征地价为18000元/亩,同一区域的土地卖出几种价格,为征地工作造成很大阻力,而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调整,我县房价这几年成几倍的疯涨,而拆迁价格却三年多都不曾调整。随着政务公开,政策的透明度越来越高,这使征地拆迁工作没有底气,在这种大环境中,只有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重新测算,评估土地收益,房地产价格,适当调整征地及房屋拆迁价格,强化征地、拆迁部门的工作职能,依法按程序做好征地工作。

3、大力发展村、组集体经济,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随着县城的建设及两个园区的拓展,xx镇xx、xx、xx、xx、瑶前、xx、xx、金家、罗家、xx、店下村和xx镇仓下、村前村大量土地被征。为支持征地拆迁工作和化解各类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各项矛盾纠纷,这些村都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村甚至几年来都有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因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繁重的征地拆迁任务甚至使一些村负债累累,极大的挫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这些村许多村庄都是城中村或周边村,随着我县县城建设的飞速发展,县域环境日趋优美,城中村及周边村环境的整治和维护,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根据对城市及园区建设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关村适当的政策,让周边村以土地开发或土地入股等形式发展村级经济,这样就有足够的财力应付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和维护周边村及城中村环境的美化和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从而在我县形成一个支持、维护县城建设的良好大环境。

4、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新途径。失地农民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从失地农民自身素质看,大多数文化偏低,原来以种田为主的生产方式离他们远去,他们无力尽快转型寻找新的工作出路,为尽快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多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培训与就业。农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应遵循“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紧密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渠道多层次转移就业的办法进行。第二,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全面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普遍较低,在土地以外的其它工作岗位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大部分难以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因此,应针对失地农民的特点,结合城市建设带来的商机,开展社会服务、餐饮、旅游、加工制造等密集型产业需要的就业能力进行技术和技能培训,转变农民的生活观念与方式,为失地农民提供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机会。第三、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工作。以本地区转移就业为主,结合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充分开发工业园区就业潜力,为转移劳动力提供诸如运输、环卫、保安、巡防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用工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失地农民。第四,鼓励自谋职业和创业。对自谋职业或自行创业的失地农民,政府应提供贴息贷款和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与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享受同等待遇)。组织适量的劳务输出。劳务输出是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就业的途径之一,把有意向外出务工的人员输送到发达地区就业。

5、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要把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保障纳入征地成本。一是因地制宜安置失地农民再就业。在一般农区可采取土地开发整理、废弃地复垦等方式充分利用土地,尽可能为失地农民重新安排土地,保障“种有其田”。在农村征地最大、失地农民较多的城郊村委会,还可通过“留地安置”的方式,即赋予村组集体一定数量土地的开发权,发展二、三产业安置农民就业。也可以探索让农民以被征占用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入股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股权获得分红。二是优先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增加0-18岁的失地农民为享受对象。失地农民中由于各种原因基本生活确实困难,符合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或困难补助。三是对于从事二、三产业的失地农民,可参照个体、私企人员养老保险交费管理办法,建立个人养老保险。四是引导已进入城镇从业、生活的失地农民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障体系,引导生活在农村的失地农民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保障资金可采取政府出一部分、个人缴一部分的办法解决,即一部分由政府从土地收益和财政中列支,一部分由失地农民从征地补偿中列支。这样既妥善保障了失地农民的长久利益,又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