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社会治理,思想认识再深化
党中央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2019年施行的《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2023年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均对综治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也对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部署。这一系列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都为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明了路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政策法规上来看。《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因此,综治中心建设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国GCD政法工作条例》,将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具体工作举措,主动融入融合、积极发挥作用、强化履职尽责,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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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态势感知能力。线下,**市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积极指导辖区内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促进群防群治力量发展壮大,配合专业力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防范、维护秩序等活动。村级综治中心持续夯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层末端感知优势,排查上报综治基础信息、治安问题隐患和社会矛盾风险,为风险预警研判提供支持。线上,借助网格员信息采集上报及信息化平台数据汇集,多渠道关注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真实感受、热切期盼、实际需求,精准梳理出当地平安建设工作的瓶颈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工作成效不足的单位或地方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函,推动从被动“堵风险”向主动“查漏洞”转变,提升平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各级综治中心积极牵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协同各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群体服务管理,及时做好数据汇集、形势研判、风险预警等工作。注重发挥多种信息渠道优势,高度关注辖区政治安全领域突出风险、经济安全领域涉稳风险、社会稳定领域矛盾风险、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网络舆情领域安全风险等,确保“四个严防发生”。
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市级综治中心重点抓好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优化提升,健全市、县、乡、村、网格五级贯穿的指挥调度体系,建立矛盾纠纷、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风险系数分析模型和风险等级指标,强化数据碰撞和关联比对,对各类风险隐患类型、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实施全域统计和分析研判,不断提升精密监测、精准预警、精确预防水平。
提升统筹调度能力。各级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夯实综治中心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入驻部门间的协调调度机制,从根本上提升综治中心运转调度能力。各级政法部门和信访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职能定位和力量优势,推动条线上优质力量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合力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取得更好成效。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