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州统计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一)持续推动学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州统计局印发《XX州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全面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今年以来,推动州委、州政府学习4次,州直相关经济部门学习8次,全州统计系统学习50次,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高。

(二)开展文件清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州委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涉及科室对以州统计局下发或者名义草拟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涉及1998年以来的党内规范性文件15个,清理8个,其中宣布失效6个、予以废止2个。

(三)严格法制审查,履好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在开展统计执法案件办理中,对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履行程序性要求,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

(四)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州统计局于3月制定了《XX州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督促指导全州统计部门按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单位统计执法事项目录。二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贵州省统计执法文书样式(修订)》《贵州省统计执法文书使用指南(修订)》等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省统计局制定的“一目录五清单”要求,严格按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始终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程序合法。三是持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认真执行《全省统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和州司法局有关培训要求,组织全州14名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省局培训6期、参加司法局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14名执法人员参训学时均已达60学时以上。

(五)强化培训宣传,不断提高统计普法力度。一是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州委党校春季、秋季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开展培训2期,培训干部373人,进一步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运用统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大型普查时间节点、“9·20”国家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等活动,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民法典》等宣传资料,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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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成果巩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一是深刻吸取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州统计局于6月14日组织州直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各县(市)统计局负责人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警示教育,通过解读相关案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原因,及时从中吸取教训,做到以案为镜、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二是紧盯统计领域重点持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上级转办、专业核查发现等问题线索收集力度,按季度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州统计局赴4个县(市)开展执法检查4次、检查企业(项目)23家,发现统计违纪违法线索2起、立案查处2起。三是紧紧围绕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州统计局各专业科室围绕专业易错问题和难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培训19期1083人次。

(七)强化统筹推进,抓实抓细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开展营商环境督查发现问题自查整改,经自查,我局暂未发现影响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开展全州统计干部业务能力调研,将全州法治人才建设情况纳入调研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明确由分管法治工作领导牵头,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统筹推进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市)统计局要切实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做好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州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上报州市场监管部门。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4年,XX州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全州统计部门仅有14名执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部分县(市)执法人员不足,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监督工作成效。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从以下方面做好XX州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聚焦全州统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相关要求,积极支持、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实现应考尽考,不断壮大我州统计执法队伍。二是持续推进执法业务能力提升。持续加大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对全州统计执法人员在统计执法程序、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等方面进行再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理论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州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以战促训”提升执法实战能力。三是持续强化统计法宣传培训。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将新修订《统计法》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切实抓好新修订《统计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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