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

更新时间:2024-12 来源:网友投稿

就业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2024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就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深刻总结新时代我国就业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刻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深刻阐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内涵、实践要求和重点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进行重要部署,明确把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作为重要的改革任务,提出了就业领域的重点改革举措。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发布,明确提出了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总体要求和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刻认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坚持加强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在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当前,我国已迈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总书记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这是科学把握就业发展规律、深刻洞察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就业矛盾变化、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作出的新论断。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要求,找准新定位、担负新使命,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自觉性,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这“一个最基本、三个事关”,把就业的重要性提升到历史性的新高度,深刻阐明了就业与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内在联系,深刻揭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关系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的成色,关系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亿万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调查显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成、脱贫家庭纯收入的八成,都来自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也就是说,劳动者收入的主体是靠就业创业获得的。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有利于促进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就业是发展之基,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关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可以更好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力,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能。就业是安国之策,就业比较充分,劳动者安其岗位、乐其职业,社会就和谐稳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能够更好实现人人都有机会通过勤奋劳动得到发展、融入社会、享有高品质生活,从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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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就业优先,着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巩固我们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强化宏观调控就业优先导向,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作为民生大事公开承诺,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导落实。强化产业发展协同,将扩大就业作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出发点,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各方面政策协同,围绕先进制造、养老服务、水利工程、夜间经济等,挖掘经济增长点,培育就业新动能。强化经营主体支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在制定实施重大产业政策、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将对就业的影响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推动经济发展与就业促进协调联动。

提高劳动者素质,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是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根据社会需要、产业需求、职业开发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提高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的匹配度,实现技能人才培养和市场需求有机衔接。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使用主体作用,指导企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完善国家资历框架,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新时代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突出重点群体,着力完善就业支持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最终都要体现到就业群体上,重点群体稳,则就业大局稳。以鼓励成长成才为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促进尽早就业、融入社会。以城乡融合发展为契机促进农村劳动力稳岗就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健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务协作和权益维护机制,大力发展劳务品牌,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常态化,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以促进再就业为目标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加大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制度,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促进均衡可及,着力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是落实就业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支撑。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完善服务清单,强化常住地、就业地服务责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广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规范建设零工市场,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推行数字赋能的就业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数字赋能、实地摸排、精准服务的模式,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和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

提升治理能力,着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应有之义,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基础。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和监察执法,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制度,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劳动者合理流动机制,保障平等就业权利,坚决纠正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努力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重点监测及时预警,密切关注就业失业、市场用工等变化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